同桌

  好多年没有听到过这样的称呼了,最记忆犹新的,是我的小学同桌,她寄给我过一张明信片,上面写着“亲切的唤一声老同桌……”,我至今都记得她的名字。
  今天被一个新同事这样称呼,感觉好亲切。立刻使我“不安的心”安宁了许多。
  之所以不安,是因为我的钱包找到了,果然是被我猜中的很恶心的事实。
  我实在是很无语。三十多岁的仪表堂堂的帅小伙子,怎么看都不能联想到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。
  我很难过,我真的很难过,我看着他被打,而且跪在地上认错。我看在眼里,心里说不出的滋味,我真的意识到,我有罪,我给了别人犯错的机会,甚至有可能就因此毁了别人一生……
  我一直在想,我到底是善良还是懦弱,昨天晚上,我叫嚣着,假如真的让我知道是他干的,我会抽他,然而当我真的确定知道的时候,心里却只想着,把现金还给我就行了,我甚至没有想着要他赔偿因为要补办身份证而跑回郑州的来往车费。
  我被董爷教训了,而且我也意识到这一点儿:我太“善良”了,过分的善良,不是好事情,这不是对自己好不好,而是对社会,对其他人好不好的问题。
  我想到了一句话,《美国邮差》里的,大致意思是说:在太平年代,我们应该彬彬有礼;在战争年代,我们应该如下山猛虎,浴血奋战。还有歌曲《一条大河》里的歌词:朋友来了有好酒,若是那豺狼来了,迎接它的有猎枪……

  最后想说的是,BlogBus很好,真的很好,我们文武双全,又亲切,又年轻……  

On this day..

2 comments

  1. 你为啥要给人家犯错的机会~~

  2. 我错了,我有罪,我会改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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